森林游乐区禁止携带犬猫及其他哺乳类动物入园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111年6月7日预告订定「森林游乐区与拉拉山巨木区及平地森林园区禁止输送犬猫及其他哺乳类动物」草案,预定于30日预告期后,公告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除原已开放携带宠物入园之林后四林平地森林园区外,新增内洞、池南、知本国家森林游乐区及大农大富平地森林园区内之部分区域,作为有条件开放宠物犬、猫及其他哺乳类宠物入园之试办场域。而太平山、满月圆、东眼山、观雾、大雪山、八仙山、武陵、合欢山、奥万大、阿里山、藤枝、双流、垦丁、向阳、富源、栖兰、明池、惠荪林场等森林游乐区,以及鰲鼓湿地森林园区、拉拉山巨木区共20个生态敏感度较高之森林育乐场域,则维持禁止游客携带犬、猫及其他哺乳类动物进入之规定。